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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中化 盐酸氟西汀胶囊》说明书

《苏州中化 盐酸氟西汀胶囊》说明书

别名:盐酸氟西汀胶囊

优势营养:本品用于各种抑郁症的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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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问生活

更新:2024-08-21

类型:药食百科

关键词:盐酸氟西汀胶囊
『《苏州中化 盐酸氟西汀胶囊》说明书』介绍
《苏州中化 盐酸氟西汀胶囊》功能主治:本品用于各种抑郁症的治疗。

《苏州中化 盐酸氟西汀胶囊》说明书

通用名称:
盐酸氟西汀胶囊

功能主治
本品用于各种抑郁症的治疗。

用法用量
本品仅用于成人口服。

1.成人及老年患者:每日20mg~60mg。推荐的起始剂量为每日20mg。尽管高剂量可能增加不良反应的发生,但如果治疗3周仍未见效,应考虑增加药物剂量。

WHO达成的共识认为,抗抑郁药物持续治疗至少6个月。推荐剂量可酌情增减。每日剂量高于80mg的情况未经系统评估。氟西汀可单次或分次给药,可与食物同服,亦可餐间服用。停药时,药物活性成分仍将在体内存留数周。这一特点必须在开始及结束治疗时予以考虑。多数患者不需要逐步减少剂量。

2.儿童:因为安全性和疗效尚未明确,儿童和青少年(不足18岁)不推荐使用氟西汀。

3.老年人:应注意增加剂量和日剂量一般不宜超过40毫克。最高推荐日剂量为60mg。

对于肝功能受损患者(参见【药代动力学】),或合用了其它可能产生相互作用(参见【药物相互作用】)药物的患者,需考虑减少剂量或降低给药频率(例如隔日20毫克)。或遵医嘱。

剂型
胶囊剂

不良反应
随着本品的持续治疗,不良反应的强度和发生频率会减少,通常不会导致治疗停止。

同其它SSRIs一样,常见的不良反应如下:

全身:过敏(如搔痒、皮疹、风疹、过敏反应、脉管炎、血清反应、颜面水肿等)(见【禁忌】和【警告】)、寒战、5-羟色胺综合征、光敏反应及非常罕见的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Lyell综合征)。

消化系统:胃肠道功能紊乱(如腹泻、恶心、呕吐、消化不良、吞咽困难、味觉颠倒)、口干等。少见肝功能检测异常,肝炎鲜有报告。

神经系统:头痛、睡眠异常(如梦境反常、失眠等)、头晕、厌食、疲乏(如困倦、睡意等)、欣快、短暂的动作异常(如抽搐、共济失调、战栗、肌阵挛等)、痉挛发作及精神运动性不安。幻觉、躁狂反应、混乱、兴奋、焦虑及有关症状(如紧张等)、专心及思考行为减弱(如人格障碍等)、攻击(这些症状可能归因于潜在的疾病),5-羟色胺综合症罕有报道。

泌尿系统:尿潴留,尿频等。

生殖紊乱:性功能障碍(如延迟或缺少射精、性高潮缺乏)、阴茎异常勃起、溢乳。

其它症状:秃头症、呵欠、视觉异常(如视力模糊,瞳孔散大等)、出汗、血管舒张、关节痛、肌痛、体位性低血压和瘀癍。其它出血表现(如妇科出血、胃肠道出血、皮肤或粘膜出血)罕见报告(详见【注意事项】:出血)。

一过性低血钠:停服本品时极少数患者出现一过性低血钠(包括血钠低于110mmol/L),且可逆。某些病例可能是由于抗利尿激素分泌失调引起。多数报道见于老年人、服用利尿药的患者、或其它原因导致体液耗竭的患者。

呼吸系统:咽炎和呼吸困难。肺的不良事件罕见(包括组织病理学的炎性变化和/或纤维化)。呼吸困难可能是最初唯一的症状。

停药时,服用SSRIs的患者出现撤药症状已有报告,尽管已有的证据表明这并不是由于依赖性引起。一般症状,包括头昏、感觉异常、头痛、焦虑及恶心,多数比较轻微可自我控制。服用氟西汀时上述症状罕见。血浆氟西汀及去甲氟西汀浓度在治疗结束会逐步减少,因此,大多数患者不须逐步减少用药剂量。

禁忌
对氟西汀或其辅料成份过敏患者禁用。
单胺氧化酶抑制剂(MAOI):有报告在接受选择性5-羟色胺再摄取抑制剂(SSRI)治疗的患者同时合并单胺氧化酶抑制剂,以及近期终止SSRI治疗转而开始单胺氧化酶抑制剂治疗的患者中间出现严重的、有时甚至是致命的反应。
应在停用非可逆性MAOI治疗2周后,方可开始氟西汀治疗。
有些病例可表现出类似5-羟色胺综合征(类似神经阻滞剂恶性综合征并可能被作出如此诊断)的特点。赛庚啶或丹曲林可能会对此类病人的治疗有益。合用MAOI的患者出现的反应包括:高热、僵硬、肌阵挛、自主神经系统不稳定伴有生命体征的迅速波动、以及精神状态的变化,包括极度的激越,可能发展为谵妄和昏迷。
因此,氟西汀不宜与非选择性MAOI合并使用。同样,至少应在停用本药5周后,方可开始使用MAOI。如果氟西汀长期使用和/或服用剂量较高时,可能需要更长的时间方可开始单胺氧化酶抑制剂治疗。
不推荐合用。可逆性MAOI(例如吗氯贝胺)停药数日后,可开始使用氟西汀。

注意事项
驾驶员和操作机器者

尽管未发现氟西汀会影响健康志愿者的精神运动行为,但任何精神活动药物都可能影响人的判断能力及机能。因此应告诫患者避免驾车或操作危险性的机械,直至患者相当确信他们的行为不受影响。

注意

抽搐发作:抗抑郁药可能增加抽搐发作的风险。因此,和其它抗抑郁药一样,氟西汀须慎用于既往有抽搐发作史的患者。患者发生抽搐发作或抽搐发作频率增加,应立即停药。氟西汀应避免用于不稳定性抽搐发作/癫痫患者,如用于癫痫稳定患者,应加强监查。

躁狂症:抗抑郁药应慎用于既往有躁狂/轻躁狂病史的患者。同所有抗抑郁药一样,一旦患者发生躁狂,应立即停药。

肝/肾功能:氟西汀主要经肝脏代谢,通过肾脏排泄。对于肝功能紊乱的患者,应降低服用量,如隔日给药。连续给药2个月(每日20mg)后,需要透析的严重肾衰患者(肾小球滤过率GFR<10ml/min)与肾功能正常的对照者相比,血浆中氟西汀和去甲氟西汀水平无差异。

心脏疾病:在一项双盲试验中对312例服用本品患者的心电图进行评估,未发现心脏传导阻滞。然而,对于急性心脏疾病患者服用本品的临床经验尚有限。故此类患者应慎用。

体重减轻:氟西汀可能导致体重减轻,但通常与基线体重成比例。

糖尿病:糖尿病患者服用SSRI可影响血糖浓度。服用本品期间可能出现低血糖,停药后继而出现高血糖。应调整胰岛素和口服降糖药的剂量。

自杀:同其他抗抑郁药一样,治疗最初数周内疗效可能不明显,在此期间应密切监护患者。抑郁症患者常见自杀企图,并可能持续存在,直至症状明显缓解。临床经验表明,在康复的最初阶段自杀的风险可能会增加。

出血:已有报道,服用SSRI患者出现皮肤出血(例如淤癍和紫癜)。在服用氟西汀患者中,瘀癍少有报告。其它出血症状(例如妇科出血、胃肠道出血、及其它皮肤或粘膜出血)罕见报告。需要提醒注意的是服用SSRI患者,尤其是合用已知影响血小板功能药物(例如非典型抗精神病药――氯氮平、吩噻嗪类、大多数三环类抗抑郁药、阿司匹林、非甾体类抗炎药)的患者,以及既往有出血史的患者。

电抽搐治疗:(ECT):服用氟西汀的患者接受电抽搐治疗时惊厥时间延长的情况鲜有报道,但也须谨慎。

圣·约翰草:当SSRI和含圣·约翰草(金丝桃素)的草本制剂合用时,可能会增加5—羟色胺能效应,如5—羟色胺综合征。

氟西汀治疗时,尤其是合用其它5—羟色胺能药物(包括L—色氨酸)和/或抗精神病药时,极少情况下会出现5—羟色胺综合征或类似神经阻滞剂恶性综合征。由于这些情况(临床症状群表现为高热、僵硬、肌阵挛、自主神经系统不稳定伴有生命体征的迅速波动、以及精神状态的变化,后者包括意识错乱、易激惹、极度激越直至发展为谵妄和昏迷)可能危及生命,故遇到这种情况发生,应立即终止氟西汀治疗并给予对症支持治疗。

成份
N-甲基-3-(对-三氟甲基苯氧基)-3-苯基丙胺盐酸盐

性状
本品为硬胶囊,内容物为白色或类白色粉末。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孕妇:大量资料显示氟西汀对人类并无致畸作用。氟西汀在怀孕期间可以使用,但需注意,尤其在妊娠晚期或分娩开始时。因为已有报道氟西汀对新生儿产生以下影响:易激惹、震颤、肌张力减退、持续哭泣、吮吸困难或睡眠困难。这些症状提示可能是5—羟色胺能效应或撤药综合征。这些症状发生和持续的时间可能与氟西汀(4~6天)及其活性代谢产物去甲氟西汀(4~16天)较长的半衰期有关。
乳母:氟西汀及其代谢产物去甲氟西汀可分泌至母乳。对乳儿的不良事件已有报道。如果必需服用氟西汀,应停止母乳喂养;但是如果要继续母乳喂养,氟西汀应采用最低有效剂量。

儿童用药
因安全性和疗效尚未明确,儿童和青少年(不足18岁)不推荐使用氟西汀。

老年用药
参见【用法用量】或遵医嘱。

药物相互作用
半衰期:分析药物间在药效动力学和药代动力学上的相互作用时(例如从氟西汀换用其它抗抑郁药时)应考虑氟西汀和去甲氟西汀较长的消除半衰期(详见【药代动力学】)。
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参见【禁忌】)。
配伍禁忌:MAOI—A(参见【禁忌】)。
合用时注意事项:
MAOI—B(司来吉兰):5—羟色胺综合征风险,建议临床监查。
苯妥英钠:当与氟西汀合用时已发现血药浓度存在变化。在一些病例中已有毒性反应病例报道。如果需要合用此药物,建议采用保守的剂量调整策略并监查临床状态。
5—羟色胺激动剂:本品与5—羟色胺激动剂(如曲马多、曲坦类)合用,可能增加5—羟色胺综合征的风险。合用曲坦类时增加冠状动脉痉挛和高血压发生的危险性。
锂盐和色氨酸:有报告指出,锂盐和色氨酸与SSRIs合用时,可出现5—羟色胺综合征。当本品与这些药物合用时应十分小心。当氟西汀与锂盐合用时,需要更加细致和频繁的监查。
CYP2D6酶:与三环类抗抑郁药及其它选择性5—羟色胺类抗抑郁药类似,氟西汀经肝细胞色素CYP2D6同功酶系统代谢,因此,同样经该酶系统代谢的药物可能导致药物相互作用。若合用其它主要经由此同功酶代谢的药物,且治疗窗很窄(例如氟卡胺、恩卡胺、卡马西平及三环类抗抑郁药),其起始剂量应降低或将治疗剂量调至治疗范围下限。如果最近5周内曾服用氟西汀,该原则同样适用。
口服抗凝剂:偶见报告,氟西汀与口服抗凝剂合用时,抗凝作用发生变化(试验数据和/或临床症状体征),类型不一,但都包括增加出血症状。正在服用华法令的患者在起始或停止氟西汀治疗时应接受仔细的凝血状况监测(详见【注意事项】:出血)。
电抽搐治疗:(ECT):服用氟西汀的患者接受电抽搐治疗时惊厥时间延长的情况鲜有报道,但也需谨慎。
乙醇:正规试验中,本品不提高血中乙醇水平或增强乙醇作用。然而,不推荐SSRI治疗与乙醇合用。
圣·约翰草:同其它SSRI一样,本品和含圣·约翰草(金丝桃素)可能发生药效学相互作用,这会导致不良反应增加。

药理作用
氟西汀具有抗抑郁作用,推测与其抑制中枢神经元5-HT再摄取有关。动物试验结果显示,氟西汀抑制5-HT再摄取的作用强于去甲肾上腺素。在临床相关剂量下,氟西汀可抑制人血小板对5-HT的再摄取。
经典的三环类抗抑郁药物的抗胆碱能、镇静、对心血管系统的作用与其对毒蕈碱能、组胺能及α1-肾上腺素能受体的拮抗作用有关。体外受体结合试验显示,氟西汀与脑组织上的上述受体及其他膜受体的结合力明显弱于三环类抗抑郁药。
毒理研究
遗传毒性:氟西汀及其代谢产物去甲氟西汀的Ames试验、大鼠肝细胞DNA修复试验、小鼠淋巴瘤试验、中国仓鼠骨髓细胞姊妹染色体交换试验结果均为阴性。
生殖毒性:大鼠在氟西汀剂量为7.5、12.5mg/kg/天(按mg/m2推算,分别相当于人最大推荐剂量80mg[MRHD]的0.9倍和1.5倍)时未见对生育力的不良影响。
在胚胎-胎仔发育毒性试验中,大鼠和家兔剂量分别达12.5和15mg/kg/天(按mg/m2推算,分别相当于MRHD的1.5倍和3.6倍)时,未见致畸性。
在围产期毒性试验中,大鼠在妊娠期间给予12mg/kg/天(按mg/m2推算,相当于MRHD的1.5倍)或妊娠期间与哺乳期间给予7.5mg/kg/天(按mg/m2推算,相当于MRHD的0.9倍)时,可见死胎数增加,出生后前7天幼仔重量降低、幼仔死亡率增加。大鼠在妊娠期间给予12mg/kg/天时,存活幼仔未见神经发育毒性。幼仔死亡的无影响剂量为5mg/kg/天(按mg/m2推算,相当于MRHD的0.6倍)。
致癌性:大鼠与小鼠致癌性试验中,掺食法给予氟西汀分别达10和12mg/kg/天(按mg/m2推算,分别相当于MRHD的1.2倍和0.7倍),连续给药2年,未见肿瘤发生率增加。

药物过量
单独过量服用氟西汀通常症状比较轻微。过量的症状包括恶心、呕吐、痉挛发作、心血管功能失调(从无症状的心律不齐到心搏停止)、肺功能障碍和中枢神经系统功能紊乱(从兴奋到昏迷)。单独过量服用本品导致死亡的报告极其罕见,建议立刻停药,监测心脏和生命体征,辅以一般对症和支持治疗。对本品无特效解毒药。
强制利尿、透析、血液灌注和体液交换等方法均不理想。合用活性炭和山梨醇的疗效与催吐及洗胃相同,甚至更好。处理过量服药时,需考虑同时服用多种药物的可能性。近期曾经服用或正在服用本品的患者同时服用了过量的三环类药物,应密切观察并延长观察期。

药代动力学
吸收――氟西汀口服后从胃肠道吸收良好。进食不影响其生物利用度。
分布――氟西汀与血浆蛋白大量结合(约95%),分布广泛(表观分布容积20~40l/kg)。服药数周后达到稳态血浆浓度,连续服药后的稳态血浆浓度同服药4~5周时相似。
代谢――氟西汀符合有肝脏首过效应的非线性药代动力学方程。服药后6~8小时达到血浆峰浓度。氟西汀主要经多态的CYP2D6酶代谢。氟西汀基本由肝脏代谢,通过去甲基化作用生成活性代谢产物去甲氟西汀(demethylfluoxetine).
清除――氟西汀的消除半衰期为4~6天,而去甲氟西汀则为4~16天。较长的半衰期使得停药后仍能维持5~6周的疗效。本品主要(大约60%)经肾脏排泄。氟西汀可分泌至母乳。
高危人群:
老年人:健康老人和年轻受试者比较,药代动力学参数没有改变。
肝功能不全者:肝功能不全(酒精性肝硬化)者中氟西汀和去甲氟西汀的半衰期分别增加到7天和12天。须考虑减少药物剂量或降低用药频率。
肾功能不全者:轻、中、重度(无尿)肾功能不全患者单次服用氟西汀的药代动力学参数和健康志愿者比较无差异。然而,重复给药后,可见稳态血浆峰浓度增加。

贮藏
遮光,密封保存。

药品有效期
24个月。

执行标准
YBH08692006

警告/警示语
皮疹和过敏反应:皮疹、过敏反应和进一步的全身反应,有时非常严重(包括皮肤、肾脏、肝脏和肺)。如果出现皮疹或其它可能的过敏现象而不能确定病因时,应停用氟西汀

说明书修订日期
2006-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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